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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UR CASE
據權利時,無需說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,只要佔有票據就可以行使票據權利辦門號換現金 台中。 至於取得票據的原因,持票人無說明的義務,債務人也無審查的權利,即使取得票據的原因關係無效,對辦門號換現金票據關係也不發生影響。 票據的無因性,有利於保障持票人的權利和票據的順利流通。票辦門號換現金 台中據是流通證券。 票據在到期前,可以通過背書方式轉讓而流通。 票據的流通性是票據的基本特徵。 票據若不能流通,就不能成其為票據。票據是文義證券。 票據上的權利義務必須以票據上的文字記載為準。 有關票據債權人或票據債務人,均應當對票據上所記載的文義負責,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變更票據辦門號換現金 台北上文字記載的意義。票據是設權證券。 票據是創設權利,而不是證明已經存在的辦門號換現金 高雄權利。 票據一經作成,票據上的權利便隨之而確立。 如一張空白支票,出票人在金額一欄填寫多少金額,該支票辦門號換現金便具有多少金額的金錢